申請資金200萬元/項 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項目《支撐國家雙碳戰(zhàn)略的政策建模與策略研究》項目指南

文章來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碳交易網2022-10-17 14:50

碳捕獲與封存技術潛力評估與路徑優(yōu)化

 
構建定量化模型分析不同技術路線下的碳捕獲與封存技術的減排潛力、經濟成本與社會效益,結合不同減碳和中和路徑下的產業(yè)和區(qū)域碳捕獲與封存技術應用潛力模擬分析,對技術路徑開展優(yōu)化設計。
 
三、項目遴選的基本原則
 
除撰寫提綱要求外,申請書內容還須體現(xiàn)如下幾個方面:(1)申請項目為實現(xiàn)總體科學目標的貢獻;(2)針對本項目指南中研究方向擬重點突破的科學問題、達到的研究目標或技術指標。
 
四、資助計劃
 
專項項目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擬在每個研究方向資助1項,共資助10項,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約200萬元/項。
 
五、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專項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二)限項申請規(guī)定
 
1.專項項目申請不計入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shù)2項的范圍。獲得資助后,計入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shù)2項的范圍。
 
2.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只能申請或參與申請1項本專項項目。
 
3.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專項項目中的研究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接收時間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6日。
 
2.專項項目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專項項目旨在緊密圍繞核心科學問題,將對多學科相關研究進行戰(zhàn)略性的方向引導和優(yōu)勢整合,成為一個專項項目集群。申請人應根據(jù)專項項目擬解決的具體科學問題和項目指南公布的擬資助研究方向,自行擬定項目名稱、科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相應的研究經費等。
 
(3)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信息系統(tǒng)https://grants.nsfc.gov.cn/(沒有系統(tǒng)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lián)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4)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說明選擇“研究項目”,附注說明選擇“科學部綜合研究項目”。申請代碼1選擇管理科學部宏觀管理與政策學科G0412。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申請項目名稱可以不同于擬資助研究方向下列出的研究內容名稱,但應屬該內容所轄之內的研究領域。
 
本專項項目申請不受《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管理科學部資助領域和注意事項中第1條“避免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復資助”條款限制。
 
(5)每個專項項目的依托單位和合作研究單位數(shù)合計不得超過3個;主要參與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貢獻者。
 
(6)申請人應當按照專項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請在申請書正文開頭注明“2022年度專項項目支撐國家雙碳戰(zhàn)略的政策建模與策略研究之研究方向:***(按照上述10個擬資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寫)”。申請書應突出有限目標和重點突破,明確對實現(xiàn)本專項總體目標和解決核心科學問題的貢獻。
 
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專項項目相關的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申請書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qū)別與聯(lián)系。
 
(7)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規(guī)定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依托單位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進行審核。
 
(8)專項項目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須報送紙質申請書,但必須應在項目接收工作截止時間前(2022年11月16日16時)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認真審核。項目獲批準后,依托單位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要求一并提交。
 
3.專項項目咨詢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科學部三處
 
聯(lián)系電話:010-62327153,010-62327152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為實現(xiàn)專項項目總體科學目標,獲得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承諾遵守相關數(shù)據(jù)和資料管理與共享的規(guī)定,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須關注與本專項其他項目之間的相互支撐關系。
 
2.為加強項目的學術交流,促進專項項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學科交叉,專項項目集群將設專項項目指導專家組和協(xié)調推進組,每年舉辦一次資助項目的年度學術交流會,并將不定期地組織相關領域的學術研討會。獲資助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上述學術交流活動,并認真開展學術交流。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

省區(qū)市分站:(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各省會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場,碳平臺)

華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莊保定、山西太原、內蒙】東北【黑龍江哈爾濱、吉林長春、遼寧沈陽】 華中【湖北武漢、湖南長沙、河南鄭州】
華東【上海、山東濟南、江蘇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溫州、福建廈門】 華南【廣東廣州深圳、廣西南寧、海南海口】【香港,澳門,臺灣】
西北【陜西西安、甘肅蘭州、寧夏銀川、新疆烏魯木齊、青海西寧】西南【重慶、四川成都、貴州貴陽、云南昆明、西藏拉薩】
關于我們|商務洽談|廣告服務|免責聲明 |隱私權政策 |版權聲明 |聯(lián)系我們|網站地圖
批準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信息部 國家工商管理總局? 指導單位:發(fā)改委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國家能源局 各地環(huán)境能源交易所
電話: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網 All Rights Reserved
國家工信部備案/許可證編號京ICP備16041442號-7
中國碳交易QQ群:?6群碳交易—中國碳市場??5群中國碳排放交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