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發〔2024〕515號
各會員單位及相關主體:
經研究決定,自2024年11月26日交易時(即11月25日夜盤交易小節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焦煤期貨各合約單日開倉量不得超過2,000手。該單日開倉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當日在焦煤期貨單個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
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限制。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賬戶按照一個賬戶管理。
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況對交易限額進行調整。
特此通知。
大連商品交易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