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鄭商所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九條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結算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經研究決定,對部分期貨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作如下調整:
自2023年9月4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純堿期貨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和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均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其中,純堿期貨2310、2311、2312及2401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和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均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四。
我司根據以上交易所手續費調整標準,對公司手續費進行相應調整,請您及時查閱交易結算單,若您對結算單上收取的手續費標準有異議,請聯系您的客戶經理或撥打公司客服電話4001605759。若您在調整日后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未提出異議,視為您完全認可您的手續費調整結果。敬請關注您的交易和資金情況。
特此通知。
詳情請查詢鄭商所官網: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3/09/1689463614410358.htm
江海匯鑫期貨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