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依據鄭州商品交易所發布的《關于調整動力煤期貨部分合約交易保證金和手續費標準的通知》(鄭商函〔2021〕9號),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動力煤期貨部分合約的交易保證金和手續費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自2021年1月8日(周五)結算時起,動力煤期貨2102合約、2103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20%。
二、自2021年1月8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動力煤期貨2102合約、2103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5元/手,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5元/手。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則執行。請各位投資者密切關注市場變化,謹慎運作,理性投資,防范風險。
特此提示。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