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PTA、動力煤、甲醇期貨3、7、11月份合約交易手續費的通知
鄭商函〔2018〕12號
各會員單位:
經研究決定,自 2018 年 1 月 22 日夜盤交易時起,PTA、 動力煤和甲醇期貨 3、7、11 月份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 為 0.5 元/手,平今倉手續費調整為 0.5 元/手。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18 年 1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