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硅鐵期貨相關合約交易保證金和手續費標準的通知
鄭商發〔2017〕217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17年8月21日結算時起,硅鐵期貨1709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為20%,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自2017年8月21日起,硅鐵品種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按6元/手計收。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17年8月17日
附件:關于調整硅鐵期貨相關合約交易保證金和手續費標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