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依據鄭商函【2017】424號文件,《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自2017年12月7日結算時起,硅鐵期貨1801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為18%。 交易所通知自2017年12月7日結算時起,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為8%。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則執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關于調整硅鐵1801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