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發〔2017〕366號
各會員單位:
經研究決定,自2017年12月14日交易時(即12月13日晚夜盤交易小節時)起:
焦煤和焦炭品種的1805合約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8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3。
特此通知。
大連商品交易所
2017年12月13日
關于調整焦煤和焦炭相關合約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