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依據中金所《關于提示5年期國債期貨TF1712合約、10年期國債期貨T1712合約交割相關事項的通知》,對持有國債1712合約的客戶在11月29日仍未通過國債托管賬戶審核的,請于29日 下午14點前將國債1712合約持倉清零。對未按規定平倉的客戶,公司將按交易所要求對違規持倉進行強行平倉處理。
請各位客戶注意控制賬戶風險,做好國債托管賬戶申報和交割風險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關于提示5年期國債期貨TF1712合約、10年期國債期貨T1712合約交割相關事項的通知